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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立公司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储备库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河南省农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依法治企进程,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规范我司及所属企业外聘律师行为,我司拟建立公司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储备库(以下简称“储备库”)。储备库建立后,我司及所属企业将根据法律服务需求在储备库中选聘律师事务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拟报名参选的律师事务所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在郑州有常驻机构,具有从事相应业务的各项资质;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无被相关行政部门与行业协会处分的记录,无因为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决赔偿的记录;
3.业务领域广泛,资源丰富,具有相关行业的服务经验,以及国有企业服务的经验;
4.律师团队熟悉我公司及所属企业主营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与司法机关沟通顺畅,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与专业素养;
5.律师团队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注重工作质量及时效。
二、申报材料的主要内容
拟参选的律师事务所申报材料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有效年审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简介(律所概况、擅长领域、竞争优势和所获荣誉等);
3.拟指派律师团队成员介绍(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教育背景、执业年限、执业经历、擅长领域、取得成绩、获得荣誉等)。
三、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下午五点半止。
四、申报材料格式及提交途径
有意参选的律师事务所应将纸质盖章版申报材料在规定期限内送达或邮寄至下述地址: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东路36号农投国际中心4楼东,河南省农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联系人:黄晖
电话:0371-61916225
五、入库通知
我司将在2021年10月29日前完成入库评选工作,并向入选律师事务所发放入库通知书。对未入选的律师事务所,我司不再另行通知。
六、其他
1.律师事务所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司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2.我司对各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材料予以保密,仅限在本项目中使用。无论是否入选,我司不再退还参加比选律师事务所所提交的材料。
3.律师事务所需自行承担参加评选所产生的费用。
河南省农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9日